首页
 > 专题专栏 > 近期专题 > 全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 > 奖励决定

省政府关于表彰首届江苏省科技创新发展奖
先进单位(集体)、优秀企业、先进个人的决定

苏政发〔2021〕5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有力支撑了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发展实践中,涌现出一大批组织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优异成绩、支撑引领产业创新发展取得明显实效的单位(集体)、企业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和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南京大学科学技术处等50家单位(集体)“江苏省科技创新发展奖先进单位(集体)”称号,授予南瑞集团有限公司等46家企业“江苏省科技创新发展奖优秀企业”称号,授予李爱民等46名同志“江苏省科技创新发展奖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集体)、企业和个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砥砺奋进,努力为全省科技创新工作和产业创新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全省各级各部门、广大企业和干部群众要以获奖对象为榜样,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创新核心地位,加快科技强省建设,努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勇当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为切实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加入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