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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升全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竞争力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2-08-22 19:42   浏览次数: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为加快推动我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最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竞争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经省政府领导同意,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方面负责人介绍解读《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李强先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高清先生,江苏海事局副局长徐伟先生,省科技厅二级巡视员赵扬威先生,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周体光先生,中国船级社江苏分社总经理杨琪先生。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魏赟。首先,请李强副厅长介绍情况。

李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江苏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发展的关心支持,也感谢记者朋友一直以来对江苏工业和信息化各项工作的高度关注!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竞争力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和江苏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全省船舶海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造船强省,进一步提升产业竞争力,着力促进江苏打造全国领先、全球有影响力的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地。这里,我先就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近年来江苏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发展情况

我省是全国船舶海工产业第一大省。去年造船完工量1643万载重吨,占全国总量的2/5,占世界市场份额超过1/6。产业集聚度高。我省船舶海工产业主要集中在沿江地区,南通、泰州、扬州3市集聚了全省80%以上的船舶制造能力。2021年全国造船完工量排名前20家企业中,我省占据8家。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近年来,成功交付一批世界首制、中国首制重大装备和大国重器。我省研发建造的“深海高稳性圆筒型钻探储油平台”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蛟龙号”“勇士号”“奋斗者号”、亚洲最大重型“天鲲号”绞吸疏浚船等创造了多项新纪录。全省上下正在积极努力加快造船强省的建设步伐。

二、出台《若干政策措施》的主要目的

从国家层面,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大力推动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创新发展,巩固船舶领域全产业链竞争力。

从全省层面,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专题召开全省船舶产业会议,持续推动全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将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集群确定为重点培育的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积极推进高技术船舶产业链、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链、豪华邮轮产业链3条产业链建设。高点定位规划引导,认真编制印发了《江苏省“十四五”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瞄准世界领先,对标世界一流。到2025年,要建成世界级船舶海工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一批船舶海工装备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从行业层面,当前江苏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进入新发展阶段,既面临着难得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一方面,2021年国际航运市场超预期复苏,“碳达峰碳中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等深入实施,国际海事环保新法规即将生效,绿色智能新能源等新兴市场需求显现,都给江苏船舶产业发展带来新机遇。另一方面,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综合成本上涨过快压缩船企盈利空间,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仍面临较大挑战。

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统筹谋划,精准施策,研究制定了支持船舶海工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一方面,贯彻落实省政府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专题会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推动船舶海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加快培育综合实力世界领先的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集群,为稳住经济大盘、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另一方面,《若干政策措施》瞄准发展重点,立足当前制约江苏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保交船、保效益、保安全,提出明确的行动目标和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积极主动作为,大力营造船舶产业发展良好环境,共同推动船舶海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若干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共分为六部分18条政策措施。

第一部分,加快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包括打造沿江区域世界级船舶海工先进制造业集群、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搭建产业链供应链集成平台、培育江苏船舶海工品牌等4项政策措施。政策措施提出,加快布局一批重大项目,大力发展高端海工装备;支持符合条件的船舶海工项目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省重大工业项目清单,依法依规强化资源要素保障,优先办理有关事项;依托链主企业搭建专业技术交流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建立长期采购、物流供应机制,形成稳定配套联合体;实施质量品牌精品工程,着力打造品质高端、信誉过硬、市场公认、全球领先的江苏船舶海工精品。

第二部分,加快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包括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布局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等3项政策措施。政策措施提出,聚焦重点领域,支持骨干船舶海工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优势高校院所和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提升关键配套能力和自主可控水平;发布高技术船舶海工重大战略产品清单,加大对列入清单的首台套产品支持力度;支持南通、泰州、连云港等地加快建设省船舶工业海洋油气装备创新中心、省船舶工业智能制造创新中心、省船舶工业软件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与省内外高校、大型科研院所共建涉海领域新型研发机构和融合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第三部分,加快推动行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包括推进试点示范、建立项目库、培育系统集成服务商等3项政策措施。政策措施提出,发布船舶海工行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推动建成一批智能制造单元,打造一批中间产品智能生产线和船舶海工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加大对船舶海工行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服务商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船舶海工行业特色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第四部分,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包括增加融资支持种类与额度、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强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等3项政策措施。

第五部分,加强用工保障与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包括提升船舶海工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水平、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2项政策措施。

第六部分,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保障。包括强化试航交付和引航服务保障、优化船舶检验服务、加快构建全球售后服务体系等3项政策措施。

四、《若干政策措施》的主要特点

《若干政策措施》力求解决当前制约江苏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紧密衔接江苏已出台的相关政策,主要特点体现在四个“紧扣”:

一是紧扣国家规划导向和重大战略布局。按照国家和江苏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发展规划部署和总体要求,加快布局一批船舶海工产业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沿江区域世界级船舶与海工先进制造业集群。

二是紧扣产业强链补链。聚焦全省“531产业链递进培育工程”,积极打造品质高端、信誉过硬、市场公认、在全球具有领先水平的“江苏船舶精品”。

三是紧扣创新引领。通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布局重大研发端和制造端创新平台,加快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产业关键配套能力和自主可控水平,增强船舶海工产业核心竞争力。

四是紧扣“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推进绿色智能化发展,加快建设一批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积极推进设计、生产和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信息集成,推动绿色和智能化水平提升,促进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出台后,在业界引起积极反响,许多企业表示,《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了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我们相信,随着《若干政策措施》中主要措施的深入实施,江苏将瞄准重大项目、产业链高端能力建设、研发能力建设、金融支持等关键环节,围绕全产业链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切实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堵点难点,推动各类要素向企业集聚。

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推动《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措施落实好、行动目标实现好,促进全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衷心希望新闻界各位朋友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江苏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发展,宣传、解读《若干政策措施》,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推动全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有力的舆论支持。

基本情况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李强副厅长。接下来,进入提问环节,记者朋友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供职于哪家媒体。

江苏工人报记者:请问,《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到,推进“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以及培育系统集成服务商,有哪些具体举措?

李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去年12月,江苏省政府印发了《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计划提出,通过三年努力,全省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显著壮大,制造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率先建成全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顺利实现目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成立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战略咨询工作专家组,开展研究、分类推进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指南的制定。省财政每年安排12亿元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有效投入补助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

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集群作为省级重点培育的先进制造业集群,高技术船舶产业链、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链、豪华邮轮产业链3条产业链位列省50条重点产业链,将大力实施“十大工程”,加快推动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产业链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夯实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软件、智能硬件和装备、网络设施及安全等基础支撑,加大优秀服务商培育和典型案例推广应用力度,推动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各项任务加快落地落实。

目前,已完成《江苏省船舶行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2022~2024)》初稿编制,经专家评审、修订完善后将集中发布。聚焦江苏省船舶行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实际需求,坚持结果为导向、分阶段推进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实施。加快推进工艺技术、智能装备、工业软件创新和应用;以中间产品智能化为突破口,加快建设一批典型智能化单元、智能化生产线和智能车间。到2024年,完成全省船舶行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诊断调查,建立诊断档案数据库;定点企业制定个性化的“一企一策”实施方案,实现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的精准实施;新增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2个以上;新增智能制造车间15个以上;新增智能化生产流水线20条以上;培育领军服务商3-5家;完成江苏省船舶行业智能制造标识解析体系建设,推动更多船舶企业接入应用。

我苏网记者:请问,江苏作为全国船舶和海工制造的重要基地,“十四五”推进船舶和海工装备产业发展总的方向和目标是什么?在重大项目方面,近年来推进了哪些项目?

高清(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谢这位记者。您的提问包含两个问题,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了推进我省船舶产业发展的思路举措,提出大力培育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全面提升高技术船舶和豪华邮轮游艇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大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制造,发展节能环保型船舶,加快研发应用内河标准化船舶,提高船舶污染物接受处理能力等,为推进船舶产业创新发展提供了规划指导、明确了工作目标。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近年来,我省积极通过省重大项目服务机制推进船舶制造项目加快建设和船舶产业强链补链,惠生特种浮式液化船等一批项目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予以重点推进;连云港中远海运LNG压力容器制造等一批项目获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有效提升我省船舶产业核心竞争力。下一步,我委将坚持规划统筹引领,突出重大攻关牵引,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努力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推动船舶和海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省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江苏是船舶海工配套产业大省,《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加快构建全球售后服务体系”。就这方面,请问中国船级社江苏分社有哪些举措?

杨琪(中国船级社江苏分社总经理):船舶海工装备行业从来就是一个全球性行业。江苏已走向海外,但配套服务体系在海外还是一个弱项,也是我们现在应努力着手去解决的一个方向。

中国船级社自1986年开始在全球主要航运港口建设检验服务网点,全面实施国际化服务战略。目前我们拥有海外服务网点51家,全面覆盖全球航运主要港口,已成为海事界深度国际化的全球组织。

做好配套企业构建全球售后服务体系,应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着力:一是引导船舶海工配套企业按产品类别,划分哪些产品急需建设全球售后服务网点。同时考虑到配套企业的规模一般都比较小,初期开拓海外市场的成本较高,我们也可以共建综合售后服务网点,以节约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的运营成本;二是利用我们网点覆盖面广、扎根海外多年的优势,积极协助配套企业在海外当地设点布局;三是专利授权也是配套企业售后服务方式之一。我们可以帮助配套企业以专利授权形式与外国企业开展生产和服务合作,充分利用海外企业区位、人力资源和服务网络优势,满足海外售后服务需求;四是积极推动数字化转型在船舶海工配套产业的应用,充分发挥中国船级社的技术标准引领作用,构建新型远程配套售后服务体系。

新华社记者:海事部门与船舶海工产业发展紧密相关,请问,在此次出台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江苏海事局有哪些具体支持举措?

徐伟(江苏海事局副局长):谢谢您的提问。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省船舶海工装备产业核心竞争力,持续推动船舶海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江苏海事局全力落实以下举措:一是促进产业集聚。积极支持船舶海工重大项目建设,优先办理船舶海工重大项目涉水工程前期审核、通航安全保障评估和施工作业许可。支持沿江岸线资源优化整合,推动船舶海工产业合理布局,支持船厂码头对外开放。二是便利企业融资。深化落实建造中船舶海工抵押融资制度,开辟抵押登记办理绿色通道,对信用良好的船舶海工企业提供容缺受理、并联办理等便利服务。三是强化安全保障。构建水上交通一体化组织指挥体系,建立长三角海事监管服务协作机制,为新造船舶海工下水、出坞、舾装、试航提供全方位安全保障。针对现有航道尺度、桥梁高度开展新造船最大通过能力研究,提供个性化交通组织服务,为船舶海工企业承建超大型豪华邮轮、超大型散货船、超大型油轮、超大型集装箱船创造条件。四是聚力建造质量。强化船舶检验质量监督。会同省交通运输厅、中国船级社江苏分社实施船舶建造领域信用管理,提升船舶建造质量,打造江苏造船质量品牌。五是助力国际竞争。适应绿色、低碳、智能发展趋势,协同船检机构、科研院所、船舶海工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转化应用,积极参与国际造船技术标准制定,向国际海事组织递交提案,助力我省船企在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

央广网记者: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新阶段加快江苏船舶海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通过科技创新打造新动能。针对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这次《若干政策措施》出台了三个方面措施,请问省科技厅就落实这些措施将推进哪些方面工作?

赵扬威(省科技厅二级巡视员):谢谢您的提问。江苏是船舶制造大省,省科技厅高度重视船舶产业创新发展,强化全链条创新部署。“十三五”期间,在船型优化设计、智能喷涂机器人等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取得了突破,成功研发全球首艘2.4万箱级超大型集装箱船、世界首创油-散-化(OBO)组合兼装船。“十四五”是我省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期,为更好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省科技厅将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围绕制约船舶海工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组织实施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聚焦重大战略产品培育,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提升产业自主可控能力。二是加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太湖实验室,支持南通新建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创新中心,支持镇江、泰州新建船舶与海洋工程设计制造研究院、船舶产业研究院,支持扬州新建船舶电子研究所,构建以实验室为核心、技术创新中心和研究院为支撑、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为保障的平台体系,支撑产业持续创新。三是加快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龙头骨干企业作用,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积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攻关任务,构建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联合联动创新机制,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企业。四是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发挥省级人才计划作用,加快高端人才引进培养;支持高校加强学科建设,培育产业急需人才,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我就回答这些,谢谢大家!

江苏工人报记者:请问,《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到,抓住建设“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完善的长三角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综合产业集群”的战略机遇,江苏有哪些具体措施和打算?

李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集群是我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之列入16个重点培育的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并且将高技术船舶产业链、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链列入50条重点产业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编制印发了《江苏省“十四五”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培育,促进船舶海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快建设沿江区域世界级船舶海工先进集群。发挥长江水道优势,统筹江海联动,加快建设“通泰扬”高技术船舶产业集群,形成以超大型散货船、集装箱船、油船为代表的高技术船舶先进制造能力。以大型豪华邮轮项目、浮式油气生产工程、大型船舶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等重大项目为牵引,突出核心装备和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布局,聚集优质要素资源,以浮式生产储油装置、超深水平台等高端海工装备为引领,基本覆盖从近海到深海的海洋资源开发装备制造能力。将“通泰扬”地区建设成为全球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完善和最具活力的世界级船舶海工先进制造业集群。

二是加快建设沿海区域特色产业基地。加快建设LNG装备特色基地。抓住国家“扩大海上LNG装备总装和配套建设产能”的战略时机,加快布局大中型LNG装备总装和配套产能建设,布局发展沿海LNG接收站接卸装备储备能力,建设全产业链研发及关键系统和设备的特色产业基地,培育基地型、带动性和贡献度大的国际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形成大型LNG船和中小型精品LNG船产业链协同能力。加快建设深海养殖智能化装备制造基地。推进海洋新兴产业提质扩能,抓住南通市深化国际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和连云港市、盐城市深化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及打造海洋牧场示范区的机遇期,形成一批深海养殖装备制造能力。

三是打造沿江(沿海)腹地特色配套集聚区。围绕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充分发挥已有配套产业基础,培育一批配套半径优化合理、特色明显、发展潜力大的高端产业链配套特色集聚区:南京特色甲板机械、泰州舱室机械、镇江动力系统集成、南通海工关键配套、无锡海洋探测等集聚区。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设备系统集成供应商,提高集成供货服务能力。积极推进配套企业由设备供应商向系统集成、方案供应商转变。引导中小型船舶配套企业向船舶配套园区集聚,促进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企业与配套企业战略合作。

现代快报记者:请问,省交通运输厅就贯彻落实《若干政策措施》采取了哪些举措?

周体光(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谢谢您的提问。《若干政策措施》印发以后,省交通运输厅迅速组织落实,印发了具体贯彻落实文件,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和落实举措,主要采取五个方面措施:一是加快规划修编和调整。积极协调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将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省重大工业项目清单的船舶海工项目纳入相关港口总体规划,支持打造大型LNG运输船制造企业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推进苏州港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今年7月22日,《苏州港张家港港区东沙作业区规划修订方案》通过部省联合评审,增加纳入了LNG接收站、加注站等相关项目。二是优化办理岸线审批。优先办理船舶海工重大项目港口岸线使用审批、航道通航条件审核、涉水工程前期审核、通航安全保障评估和施工作业许可,保障海工项目的建设。目前正加快办理江苏卫华海洋重工码头工程、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等重大项目港口岸线的使用审批。三是强化引航服务保障。指导长江引航中心优先引航修造船舶,为进江修造船舶开辟引航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安排、优先引领,实现直进直出。今年上半年,在我厅统筹协调下,长江引航中心共引领修造船舶180余艘次。四是优化提升船舶检验的服务能力。积极推动省际通检互认。今年以来,我们与安徽船检联合对扬州等地造船企业船舶开展建造检验;联合在泰州设立“苏皖船检一体化工作站”,对苏皖两省船舶营运检验开展通检互认工作;与山东船检联合开展绿色船舶的审图和检验工作。同时,大力推广小型船舶检验优化试点成果。对一批新出厂小型船舶实行集中检验,简化小型船舶出厂检验流程。全省共计上报试点船舶4398艘,占全国试点船舶的53%,目前已经完成试点船舶检验发证4245艘次,占任务总数的96.5%。五是引导电动船舶发展。今年2月,省港口集团联合有关企业投资近3000万元,在镇江船厂开工建造首艘120标箱纯电动集装箱船,已于8月8日顺利下水,计划9月份投入运营。我们将选择在京杭运河苏州工业园区港到太仓港约80公里航段作为电动船舶试点场景。“十四五”期间,我们还会将应用场景拓展到整个京杭运河江苏段全段,计划将投入10余艘纯电动船。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记者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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