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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4-01-16 21:30   浏览次数:

刘世虎(省政府副秘书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中央和省级层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措施。前不久,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经省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以学促干、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六场,邀请相关负责人介绍解读《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沈剑荣先生、省科技厅副厅长赵建国先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张金国先生、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女士、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琪宏先生、省工商联副主席熊杰先生、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王海龙先生。我是省政府副秘书长刘世虎。

首先,请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沈剑荣先生介绍情况。

沈剑荣(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经省委深改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月5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根据工作安排,省政府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由我就《若干措施》作简要介绍。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也是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3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印发,鲜明提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这一新提法新定位,为民营经济敲下了“定音锤”,为我们今后一段时期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纲领。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不断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江苏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若干措施》。起草过程中,我们综合集成了近期国家、省级层面出台的相关政策,并通过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邀请民营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共同研讨等形式,多方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诉求,深入了解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准确把握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充分吸纳省政协、省政府参事室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建议,在《若干措施》中予以体现。

二、江苏民营经济发展总体情况

江苏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接近六成的GDP、六成多的税收、近七成的全社会投资和企业研发投入、八成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九成以上的企业数量。2022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7.1万亿元、占比57.7%,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率为72.2%;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占经营主体比重超过96%;民间投资对全社会投资增长贡献率为52.2%;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达31662家、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84.2%,民营企业专利授权量占全省企业专利授权量的比重达90%。

2023年,我省经济持续恢复、回升向好,全省经济运行呈现“平开中高后稳”的走势,实现了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目标。前三季度,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站上9万亿台阶,同比增长5.8%、高于全国0.6个百分点。其中,民营经济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5%、占比53.8%,民营企业上缴税金7954亿元;民营企业对外投资项目数占全省比重超八成,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数占比达到88.8%,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超过1400万户;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2406.2亿美元、占全省比重提升至43.9%,是外贸稳中提质的关键力量。综合来看,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创业创新的主体力量、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和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在稳增长、促转型、稳就业、保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近几年,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三年,各类经营主体都受到了很大冲击,民营经济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通过座谈交流和接受民营企业反映诉求线索,我们发现,比如在公平准入方面,“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仍然存在;服务效能方面,有民营企业反映政策宣传解读不够、政策获取的便利度还不够高;权益保障方面,有民营企业提出希望进一步降低涉企检查频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但要看到这些都是前进中的问题、发展中的烦恼,民营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不会改变。

三、《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本次《若干措施》的制定出台,主要是瞄准当前制约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聚焦民营企业“最愁、最盼”,制定“政策带感、企业有感”、充分体现江苏辨识度的政策举措。在具体内容上,提出4个方面20条具体举措。

第一个方面是提振发展信心,优化服务水平。精准高效的政务服务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若干措施》从拓展民间投资领域、完善公平竞争机制、破除招标投标壁垒、优化涉企行政服务、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常态化推进拖欠账款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管理等方面提出7条具体举措,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第二个方面是提升发展动能,加大要素供给。要素使用和保障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动力。《若干措施》从强化金融助企惠企、优化土地要素保障、加大项目用能支持、加强环境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4条具体措施,实打实地给予民营企业要素使用支持,全力以赴为民营企业在发展上解忧、帮扶上解渴,宁可“要素等项目”、不可“项目等要素”,确保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适度倾斜。

第三个方面是助力做优做强,推动创新发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源头活水。《若干措施》从提升创新创造能力、推动创新资源共享、支持企业转型提升、支持参与国际循环等方面提出4条具体举措,切实支持民营企业开展重大技术创新,推动不同所有制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真正点燃科技创新的强大引擎。

第四个方面是强化权益保障,稳定发展预期。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法治要求。《若干措施》从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加强企业梯度培育、加强组织统筹协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提出5条具体措施,依法推动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再“扩面”,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

在以上4个方面20条措施中,针对民营企业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都有所回应、提出了路径举措。在此,对一些重点工作和发展目标,向大家作简要解读:

在优化提升服务效能方面,将出台“三张清单、一个指引”。第一张清单是建立省级年度民间投资重大项目清单,今年除列入省级重大项目的210个民间投资项目外,单列200个民间投资重大项目清单,当年投资652.2亿元。第二张清单是优化完善免罚轻罚清单,建立健全经营主体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第三张清单是鼓励各地建立健全政商交往正面清单,明确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交往规则,鼓励党政干部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真心实意靠前服务。一个指引是出台鼓励民间投资进入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农业农村、市政、环保、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细分行业指引指南,进一步细化民间资本进入相关领域的操作指引。

在工作机制方面,将建立五大机制。一是建立常态化项目推介机制,我委将依托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定期发布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清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清单、特许经营项目清单。二是建立违规问题线索部门共享和转办机制,畅通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规范涉企收费管理。三是健全经济犯罪立案审查、执法司法监督等机制,规范异地公安机关在苏执法办案协作程序,加强民营企业家省外刑事案件应急协调处理,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四是健全企业重整价值识别机制,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民营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进入预重整、重整、和解程序。五是建立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加强多元化政企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作用。

为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切实解决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若干措施》明确了一些指标性要求。比如,在支持民营企业开展重大技术创新方面,提出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由民营企业参与组织实施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比如,在加强民间投资项目要素保障方面,提出进一步简化项目能评审批流程,全省每年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与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相匹配,原则上不低于70%,在能源要素的使用上给予民营企业更多的倾斜和支持。比如,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方面,提出要发挥政府性融资机构作用,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比重原则上达到80%,下大力气积极支持缓解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政策推进落实过程中,我们还将强化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做好政策落地成效的评估督导,真正把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好,切实推动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江苏是民营经济大省,是民营企业投资兴业、蓬勃发展的热土。在此,真诚地希望媒体朋友们能够和我们一起把政策措施宣传好、宣传透,持续放大政策效应。在工作中,民营企业向媒体反映的问题,也可以转给我们,依托民营经济协调发展机制,逐项研究解决;对于共性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举措。我们将共同努力,不断提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真正让本地企业安心留、外地企业踊跃来,用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实现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共同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更多力量!我先发布到这里,谢谢大家!

刘世虎(省政府副秘书长):谢谢沈剑荣先生。下面请大家开始举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新华日报记者:前不久,国家发展改革委成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主要职责之一是“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在刚才的发布中,也提到了“加强多元化政企沟通联系”。请问省发展改革委对相关工作有什么具体打算?

沈剑荣(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依法依规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我省《若干措施》提出“完善多元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建立违规问题线索部门共享和转办机制”。2023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一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场会在无锡召开,提出要多渠道听取民营企业真实诉求,通过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倾听各方期盼。今年伊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强调将从6个方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其中之一就是“健全完善多层次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努力倾听民企真实声音”。为推动政策落地落实,我委同步谋划,将于近日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发展改革系统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的通知》,对省、市、县三级发展改革部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亲清助企,服务发展”“长短结合,以短为先”和“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原则,提出建立“一库一平台三机制”的工作任务。

“一库”是指民营企业、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库。建立省、市、县三级发展改革部门民营企业、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库。入库企业兼顾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规模,既能听到大型企业的意见建议,又能了解中小微企业的现实需求。

“一平台”是指民营企业服务平台。平台主要发挥两方面作用,一是通过平台及时发布与民营经济有关的政策法规、行业动态、统计数据、市场分析等内容,加强直接面向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解读。二是通过平台进一步拓宽问题建议收集渠道,在平台上反馈问题建议办理意见。

“三机制”是指面对面沟通交流机制、部门联动工作推进机制和民营企业诉求闭环管理机制。

面对面沟通交流机制要求省、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主动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交流,定期安排部门领导与民营企业“面对面”。对企业交流不框定范围、不限定内容,鼓励企业开门见山谈问题、讲困难、提诉求。

部门联动工作推进机制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主动与统战、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司法、市场监管、金融、工商联等加强联系,定期交流民营经济运行和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同向发力、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

民营企业诉求闭环管理机制指的是一方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充分利用现有平台,主动收集问题线索,另一方面实行转办、承办、督办、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对企业反映的实际问题,能答复的尽可能当场答复;需要部门联动协调解决的,及时转办有关部门;确有困难需上级部门协调的,也将通过适当渠道及时反映,推动解决;对诉求和建议办理情况,定期调度、跟踪督查、及时销号。

建立完善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也需要媒体朋友们的大力支持。在这里,我也希望各位媒体朋友一如既往支持江苏民营经济发展,共同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科技日报记者: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驱动力,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请问省科技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创新,将如何推动民营企业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更大作用?

赵建国(省科技厅副厅长):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省科技厅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创新12条措施,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向民营企业集聚,全省80%以上的研发人员和研发经费投入由民营企业完成,70%以上的省级研发机构建在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已成为我省科技创新中最具创新精神、创业活力和创优实力的中坚力量。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若干措施》科技任务,围绕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进一步完善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服务体系,助推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敢创敢干、争先领先。主要概括为“三个更大力度”:

一是更大力度提升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突出民营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完善“揭榜挂帅”项目组织方式,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引导民营企业在服务国家战略导向上大显身手。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协同开展联合攻关,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充分发挥企业研发机构创新策源地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建设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积极参与国家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平台建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是更大力度激发民营企业人才创新活力。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的支撑引领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全方位培养、引进、留住和用好人才。发挥省级科技人才计划、省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等引导作用,加强对民营企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支持,推荐更多民营企业申报国家人才计划。充分发挥中国•江苏国际产学研合作论坛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等平台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建设外国专家工作室,为急需紧缺外国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提供便利,鼓励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外国人才供需对接活动,集聚高端人才和专业人才。大力开展产业创新型人才培养,持续做好“科技镇长团”“科技副总”选派工作,为民营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

三是更大力度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创新生态。推进创新资源共享,加大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和各类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向民营企业开放力度。发放省科技创新券,发挥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和技术经理人作用,服务民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健全优质民营企业梯度培育体系,针对企业发展阶段的差异化需求,持续提升各类孵化载体的专业化服务能力,为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建立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发新型科技金融产品,组织开展科技金融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央视网记者:此次《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强企业梯度培育”,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促进企业加快成长为细分领域“单项冠军”“配套专家”?

张金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江苏是中小企业大省,也是民营企业大省。目前,全省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有414万家,其中民营中小企业约371万家,占总数的89.7%;全省6.2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民营工业企业5.3万家,占比达84%。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行动,累计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601家,争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04家、制造业单项冠军186家,80%以上都是民营企业,这些企业专注细分领域、创新能力突出、拥有独门绝技。比如,位于江阴的塞特精密工具有限公司,深耕数控机床关键零部件60年,插齿刀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70%;常州的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聚力精密运动控制,其生产的音圈电机实现国产替代,成长为微特电机领域的“小巨人”,闪耀世界舞台。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会部署,聚焦“1650”产业体系建设,坚持一手扩增量,一手提质量,更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动企业加快成长为细分领域的“单打冠军”和“配套专家”,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会同各地、各部门用好全省中小企业政策信息发布平台,将中央和省各项惠企政策措施条目化,通过智能匹配、一键直达,精准推送给民营企业,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更大力度为企业稳预期、提信心。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企业运行监测体系,及时掌握企业发展情况,“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创新、用工等困难和诉求。持续抓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贯彻落实,深化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工作,着力构建清欠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清欠专项行动,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二是进一步深化梯度培育。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全面优化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全覆盖的梯度培育体系。持续实施“筑峰强链”企业培育支持计划,优化调整“5145”重点企业库名单(每条重点产业链5家准链主企业、20家骨干企业、100家重点企业,覆盖全省所有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A股上市企业),强化对入库企业的配套政策支持,实行动态管理,分类开展领航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着力推动面广量大的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对标世界一流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力争2024年新培育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00家以上,争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30家左右。

三是进一步强化集成服务。依托“数字工信”平台,加快建设贯通省、市、县三级公共服务机构的全省企业服务一张网,着力打造政策推送、资源聚能、供需对接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不断健全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企业服务体系,更加精准、高效服务广大民营企业。持续完善专精特新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实现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应配尽配,及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赋能提升。加强政银企合作,优化优质中小企业融资白名单入库标准,力争入库企业突破5万家。实施省重点产业链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建立500家上市企业培育库,分层分类开展辅导培训,助力企业上市融资。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谢谢!

江苏法治报记者: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新出台的《若干措施》明确了司法行政部门在引导企业健康发展方面的具体任务。请问司法部门将如何进一步发挥职能、推动《若干措施》贯彻落实?

张亦军(省司法厅副厅长):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更是民营企业行稳致远的坚实保障。近年来,省司法厅立足司法行政,统筹法治和行政立法、执法监督、法律服务、涉外法治等职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联商、亲商、护商,围绕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出《关于法治高质量服务保障全社会干事创业推进营商环境整体优化的若干政策措施》,完成了《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任务,指导各地制定涉企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围绕强化高水平涉企法律服务,与省工商联联合开展法治民企建设五年行动,推出法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推动1751家商会与1370家律师事务所建立结对服务机制,创新打造186个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面向“走出去”企业推进16个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化规范化运行,以法治全力护航我省民营企业发展。

如何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依法解决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今后一个阶段需要我们共同答好的问卷。我们将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聚焦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规范政府涉企行政行为。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加快推动营商环境综合立法和专项立法,强化法规政策清理,深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效破除制度障碍。围绕让民营企业享受到更多法治红利,在全省大力推进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包容、事后提升”工作体系,帮助民营企业识别“什么是违法”、知晓“违法怎么办”、做到“怎样不违法”。目前,已指导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税务等4个领域、48个县(市、区)试点,开展合规指导2.1万余次,涉及企业3.4万家。今年下半年,将在省级层面进一步扩大推行领域,推动在所有设区市实现试点全覆盖。

二是聚焦提升商事纠纷化解效率,持续加大涉企法律服务供给。拓展新领域新业态商事纠纷解决途径,大力发展商事商会调解组织、仲裁机构,深化中韩(盐城)法律服务产业园、苏州自贸片区法律服务中心等高端法律服务集群作用发挥,为民营企业解决商事争议提供“一揽子”法律服务。聚焦我省“一带一路”交汇点和开放型经济区位特点,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建设,支持江苏扬子江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等机构品牌化发展,加大涉外法律服务高端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护航我省民营企业“走出去”。

三是聚焦强化风险防控,加快推进民营企业合规建设。围绕助力民营企业完善内控机制,加快推进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工作,指导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设立公司律师,深化“万所联万会”机制,为民营企业常态开展“法治体检”,提升企业依法经营治理能力。

聚焦企业海外经营风险防范,实施海外法律服务中心效能提升工程,完善重点产业链企业对外贸易、境外合规管理等方面法律服务,帮助企业熟悉国际规则,防范涉外法律风险,提高民营企业国际竞争力,更好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扬子晚报记者:据了解,民营企业在确定投资意向时,特别看重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请问我省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方面有哪些做法,下一步将有哪些具体举措?

陈琪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优化营商环境,首先要注重维护好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调查,29.8%的受访企业认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重要;62%的受访企业表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与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同等重要。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上持续发力,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为民营经济平等参与竞争扫除障碍。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司法厅、商务厅等部门,组织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梳理15.4万份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修订、废止276份。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出台《关于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竞争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意见》,消除招标投标过程中对民营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组织各设区市开展交叉互查,督促整改15份有违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竞争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强化竞争监管执法,保障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组织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燃气等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依法对两起燃气领域垄断案件处罚5867万元,防止利用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有效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核查多起涉民营企业的原料药垄断线索,督促原料药供应商及时保供,推动原料药价格和制剂生产回归正常,多家制剂企业来电来函致谢。连续5年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贿赂、商业混淆等行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是加强竞争合规指导,引导民营经济依法经营健康发展。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江苏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给企业合规经营设置好“红绿灯”。开展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三进”活动,对医药、公用事业、行业协会等领域600余家企业开展合规辅导,引导企业健全合规管理体系。联合沪浙皖市场监管部门出台《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2023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办理免罚、轻罚案件2.3万件,其中67%的免罚轻罚对象为个体工商户。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落实《若干措施》,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突出重点领域竞争执法,加强涉企合规指导,稳定民营经济发展预期,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省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离不开民营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我们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促进新时代江苏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方面,有哪些举措?

熊杰(省工商联副主席):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提到:“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的助手,近年来,省工商联坚持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多路并进,积极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促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

一是注重大力表彰。省委统战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省工商联共同开展了七届“江苏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工作,共300多名民营经济人士获得表彰,极大增强了民营企业家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提振了民营企业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

二是注重教育引领。扎实开展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在全国首创设立全省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成立民营企业家宣讲团,创新开展民营企业进高校“三个一”活动,引导全省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先后被中央统战部评为全国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成果,被全国工商联评为全国工商联系统实践创新成果。

三是注重彰显特色。大力弘扬“厚德、崇文、实业、创新”的新时代苏商精神,发布“苏商宣言”“苏商之歌”,制作《百年苏商》《大道苏商》等专题宣传片,不断打造完善新苏商精神谱系;推进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发挥全省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委员会平台作用,举办全省企业篮球联赛、全省民营企业文艺节目展演等活动,相关做法被全国工商联评为2023年度全国工商联系统实践创新成果。

下一步,省工商联将按照有关要求,立足新时代工商联职责使命,进一步做好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养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开展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民营经济人士思想状况调研,举办全省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培训班,组织民营经济领域党组织负责人、全省民营企业家宣讲团等培训,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开展正面宣传引导。统筹利用主流媒体、自媒体,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手段,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帮助民营企业充分了解中央、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把握政策导向、用好政策红利,轻装上阵、大胆发展;持续宣传民营企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等方面的典型事迹,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真正让江苏民营企业家形象立起来、让新时代苏商精神活起来;结合省工商联成立70周年系列宣传,推出“千亿民企、知名企业‘展望未来创新篇’”短视频展播、海内外江苏商会话发展、民营经济领域书法绘画摄影展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民营企业进一步增强发展信心,实现高质量发展;继续配合做好“江苏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表彰活动和推荐宣传,发挥优秀企业家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加强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发挥工商联在民营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中的主渠道作用,推动完善评价体系、健全选人机制、规范政治安排,不断优化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结构;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梯次培养,建立健全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传帮带辅导制度,启动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高素质成长“菁英”培养行动,推动事业新老交接和有序传承。

四是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总结近年来民营企业党建和文化建设工作情况,发挥全省民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两类示范单位作用,以点带面、连面成片,推动党建引领与文化建设融入企业的发展理念、经营战略、产品价值、人才培养、劳动关爱、社会责任等方面,形成鲜明的苏商特色。

微博江苏记者: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请问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具体成效如何?

王海龙(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在人民银行总行的领导和省委、省政府的指导下,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引导金融机构树立“一视同仁”理念,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

一是增强政策机制完备性。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于2023年10月会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苏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优化金融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围绕7个方面24条内容,对我省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路径进行整体设计和系统归纳,提出融资规模、成本、效率等量化目标,与前期出台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普惠小微、乡村振兴等领域文件形成政策“矩阵”。指导金融机构完善信贷风险评估机制,针对民营企业特点和行业特征设定评估与监测指标,落实尽职免责制度,缓解金融机构“不敢贷”问题。截至2023年11月末,全省民营经济贷款余额7.07万亿元、同比增长13%。

二是提升融资渠道多元性。间接融资方面,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作用,2023年1月-11月,累计通过央行政策资金惠及民营小微等市场主体9.6万户。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2023年以来累计向95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激励资金20.8亿元,支持扩大普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1041亿元。截至2023年11月末,全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7.21万亿元、同比增长23.9%。直接融资方面,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积极承销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创票据、碳中和债、可持续发展挂钩债、转型债等。2023年以来,全省10家民营企业共发行债务融资工具159亿元。

三是聚焦产品服务精准性。针对民营企业抵质押物缺乏的问题,首创“可转贷”融资模式。通过在贷款之上附加转股权利和央行再贷款资金配套支持,缓解企业“融资难”,目前已在南京、苏州、扬州等地成功推广运用。2023年1月-11月,共支持49户企业、金额2.31亿元。针对民营企业创新研发投入负担较重的问题,联合省科技厅创设科技中小企业专属政银产品“苏创融”,以合作银行模式强化融资支持。2023年1月-11月,共支持3.1万户企业、金额1440亿元、平均利率4.12%。针对民营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充分发挥普惠型绿色金融产品“苏碳融”对接再贷款政策、与企业碳账户挂钩的政策优势,通过发放优惠利率、中长期和信用贷款支持企业低成本绿色转型,产品设立以来累计支持1730户企业、金额245.6亿元、平均利率4.35%。

下一步,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将认真贯彻文件相关要求,强化金融与财政、产业政策的协同配合,不断提升民营市场主体融资便利度和获得感,着力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

刘世虎(省政府副秘书长):记者朋友们,抓好《若干措施》的落地落实,除了需要各地区各部门齐力推进,还需要大家帮助做好宣传解读,推动各项优惠政策精准直达,为促进民营经济这片“森林”更加繁茂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我们将在“以学促干、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系列新闻发布会之后,继续及时向大家介绍经济形势、推介经济政策、回应社会关切,请大家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

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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