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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10-25 15:00   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0日至12月29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开展了巡视。2024年2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抓整改。厅党组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对标对照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决策部署,从政治上明方向,从思想上挖根源,从行动上找差距,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突出问题导向,落实严实要求,认真召开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认识,真抓严督实改,以最坚定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实的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抓整改。厅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厅党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骨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厅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从严从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巡视整改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主动认领、扎实整改,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落实严实要求,强化工作举措抓整改。厅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研究制定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落实时限。建立巡视整改责任交接机制,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推进有力、衔接有序。采取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方式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对短时间能够整改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定期跟踪进展情况,以严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四)严格督促检查,强化跟踪问效抓整改。厅党组注重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跟踪督促,做到重点问题设专项,难点问题现场督,统筹力量集中攻坚,确保巡视整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根据巡视整改工作相关要求,厅党组加强常态化调度,每月集中研究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各责任部门逐条逐项汇报整改任务进展,深入查找整改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堵点难点,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做到整改到位一个、对账销号一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关于“高位争先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省委省政府召开“新春第一会”,对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进行再深化再落实。省政府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签署新一轮合作协议。累计获批建设35家全国重点实验室,牵头推进建设首批12家长三角创新联合体和长三角种业创新实验室联盟。人民日报、央视总台分别推出“江苏奋力推进产业科技创新”“牢记嘱托 江苏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头版头条、联播报道。二是支持极地与极端环境模拟实验设施、材料科学综合研究设施、新一代移动通信(6G)综合试验基础设施、开源软件基础设施预研建设。加快信息高铁综合试验基础设施、全脑在体单神经元解析成像实验装置等在研项目建设。三是已获批气候系统预测等4个国家基础科学中心;印发《江苏省基础科学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推动江苏省基础科学中心科学规范建设、运行和管理,加快打造开放创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基础科学高地和人才集聚高地。

  (二)关于“推动基础研究投入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争取加大基础研究投入,设立省基础研究专项资金;推动有条件的设区市设立市级自然科学基金。二是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出资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江苏)。三是发布省基础研究重点项目指南,采取省市联合、省企联合等多种方式组织联合资助项目。

  (三)关于“布局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研发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设立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编制印发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围绕未来信息等六大方向,组织实施80项前沿技术研发项目。二是制定出台《江苏省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加快科技创新引领未来产业发展“5个100”行动方案(2024-2026年)》《江苏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三是启动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研究起草管理办法,编制发布《〈2024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组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领军企业等优势力量联合申报项目,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重大战略目标产品研发。四是布局建设省物理、应用数学、合成生物三大基础科学中心,出台《江苏省基础科学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支持开展持续原创研究,设立攀登项目,给予青年拔尖人才长周期稳定支持。

  (四)关于“制定政策制度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工作,形成《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初稿和立法调研报告初稿。二是完成《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三是开展《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促进条例》起草工作,《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已提交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五)关于“执行决策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关于深化“小升高”行动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分类指导和管理服务,营造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的良好生态。制定印发《关于积极培育独角兽企业着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支持措施》,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分层分类评价,发掘培育一批独角兽企业。二是进一步优化落实“两增两减”行动,增加申报时间,企业仅需在国家系统上填报一遍材料,减少申报流程,鼓励企业适用告知承诺,减轻企业申报负担。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培训,赴各设区市和重点高新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政策解读,宣传高企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申报质量。实现对13个设区市高企申报培训全覆盖。2023年,全省有效期内高企数超过5.1万家。

  (六)关于“统筹谋划协同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研究起草《省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工作指引》。印发省科技重大专项指南,部署31项“揭榜挂帅”重大攻关任务。依托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与龙头企业共建联合创新中心,针对企业创新需求广泛征集揭榜单位,成功揭榜技术80余项。

  (七)关于“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联合省有关部门出台《江苏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明确了概念验证中心的功能定位、建设原则、布局重点、建设条件、建设管理等。开展江苏省概念验证中心申报组织工作,已立项支持建设10个概念验证中心,主要依托高校、新型研发机构、医院建设,提供概念验证服务,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二是2023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加大对核心技术成果来自高校院所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新立项目中,成果来源于高校院所及产学研合作实施的项目占比达80%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占比达40%。

  (八)关于“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2024年省前沿技术和重大专项指南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企业意见,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省重大科技任务攻关。发布2024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申报通知,启动新一轮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制定印发《关于积极培育独角兽企业着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支持措施》,加快培育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独角兽企业群体。组织开展潜在独角兽、瞪羚潜力企业的摸排和申报推荐工作,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国独角兽企业研究报告2024》,我省50家企业入选,居全国前列。

  (九)关于“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苏科贷”入库流程,缩短入库时间,2024年已为1727家科技型企业新增发放“苏科贷”贷款77.2亿元。进一步健全科技金融政策体系,联合印发《关于深化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科技创新企业首贷贴息政策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引导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企业开展精准支持。召开“2024年全省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对接会”,发布2024年度科技领域新增专项授信2700亿元。二是研究起草《江苏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完成全省大仪资源调查,省云平台已上线30万元以上仪器超1.7万台(套)。优化云平台服务功能,实现所有仪器均可预约。三是制定《江苏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创新券政策进园区、进企业活动,2024年累计兑付省创新券补助1000余万元。

  (十)关于“科技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托江苏省科技计划信息管理平台,常态化征集项目指南需求。深化指南编制调研和论证,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委托重大创新平台凝练技术需求,提高指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二是修订完善《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验收与结题审核。三是按照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遴选项目验收专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加强项目跟踪管理。

  (十一)关于“推进高新区建设协调联动机制不顺畅”问题的整改情况

  会同省有关部门推进长三角绿色一体化示范区跨省域高新区建设。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新一轮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准备工作。

  (十二)关于“赋能园区发展未充分考量区域协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推动苏中、苏北地区高新区培育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现场调研连云港高新区建设发展情况,指导高新区加强空间和产业规划,夯实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基础。印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江苏省创新型产业集群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淮安高新区、海安高新区、东海高新区等苏中苏北省级以上高新区申报了第三批省创新型产业集群。二是加强对苏中、苏北地区科技部门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计划的指导力度,2024年1-7月,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共立项支持苏中、苏北地区306项。

  (十三)关于“管理服务提质增效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全省高新区工作部署和业务指导,制定印发《推动全省高新区和苏南自创区高质量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23条重点工作任务。指导张家港、南通市北、扬中、惠山等4家高新区完成五年规划编制工作。

  (十四)关于“跨区域统筹协调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引导创新资源向苏南自创区集聚,苏南地区累计获批31家牵头建设的全国重点实验室,13个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2023年底支持苏南自创区6家企业和高校院所联合承担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项目。二是指导江北新区医学会加快建设南京江北新区区域科技伦理审查中心,组建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制定章程、工作制度及规程等,并完成科技部登记备案。组织开展交流研讨和宣传培训活动。

  (十五)关于“创新引领和带动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未来产业布局。印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前沿技术应用场景建设示范的通知》,面向第三代半导体、未来网络等未来产业,支持高新区开展应用场景建设示范工作。研究制定《关于积极培养独角兽企业着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支持措施》,组织开展独角兽、瞪羚企业遴选培育工作。二是积极培育建设材料科学综合研究设施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EDA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发展。

  (十六)关于“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要求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守牢纪法底线。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做好重大节日提醒,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发生。二是制定加强青年干部职工培养与管理规定,切实堵塞制度漏洞。

  (十七)关于“警示教育不够精准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厅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工作会议,以案明纪促整改,有效发挥警示作用,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健全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

  (十八)关于“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抓好机关纪检工作实务培训,主动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机关纪委和直属单位纪委监督执纪能力。聚焦科技创新中心工作,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定期对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党风廉政等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十九)关于“基层调研‘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四下基层”制度,与淮安等市开展厅市会商,更大力度支持地方科技创新发展;组织赴江阴高新区、溧阳高新区、汾湖高新区、南京江宁区、无锡高新区等调研,深入基层推动工作。二是印发《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锻造新质生产力发展强劲动能调研工作计划》,围绕高新区建设、前沿科技和未来产业等深入园区、企业开展调研。启动江苏省“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基本思路研究。三是加强前沿技术研判,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等方向,开展产业科技创新动态跟踪研究。

  (二十)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梳理完善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服务规范,加强专题教育和培训,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自身行为,改进服务质量。二是开展直属单位工作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健全考勤、请销假等制度,抓好常态化督促管理,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二十一)关于“直属单位‘智库’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以服务科技创新为导向,在2023年度厅直属单位考核实施方案中突出对“厅重点工作任务及其他公益服务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督促指导厅直属单位修订完善考核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各单位“智库”作用,进一步强化公益服务属性。

  (二十二)关于“政治引领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清单,明确党的建设各项工作重点。制定政治机关建设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开展党支部效能提升年活动。二是将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纳入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组织集体学习研讨。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列入学习计划,着力抓好学习成果转化运用。

  (二十三)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加强对党组会议组织的统筹,做好会前充分酝酿、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等各项工作。在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厅党组成员积极发表意见建议,会议讨论充分。

  (二十四)关于“对下鼓劲加压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做好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完成厅机关处室和人员调整,制定印发《关于明确厅机关处室有关职责的通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机关处室工作职责和清单汇编(试行)》,进一步细化处室职责、加快机关职能转变、促进协同高效,推动厅机关干部准确把握科技部门“四抓”职责定位。有力服务省委科技委正式成立并运转,召开省委科技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二十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文件的学习贯彻,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及时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及干部工作相关规定。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系统谋划,结合厅机构改革工作,组织开展了干部轮岗工作,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活力。

  (二十六)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政策规定,把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职数预审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关于民主推荐的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

  (二十七)关于“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厅系统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自查工作,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厅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的通知》。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厅系统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督促干部严格规范履行审批手续。

  (二十八)关于“党建责任传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着力抓好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贯彻,突出抓好责任制落实,督促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动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提高指导基层党建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以争创“四强”党支部为目标,开展党支部效能提升年活动,深化分类达标定级工作,持续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十九)关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改制院所党组织建设情况调研,切实掌握党建工作底数。召开改制院所党建工作推进会,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组织党委换届、“书记项目”以及年度述职评议等工作,不断提高改制院所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十)关于“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抓好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贯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加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培训,不断提高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的质量和水平。突出以上率下,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党支部活动。加强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的督促检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开展党支部高质量建设年活动,加强对后进党支部的整改帮带。抓好“四强”党支部创建,部署开展党支部效能提升年活动,切实建强党支部战斗堡垒。

  (三十一)关于“落实上一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修订《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立项工作程序。加强项目指南、评审方案和编制意见等上会材料会商,梳理形成会商审核要点。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中建设监督管理模块,强化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痕迹管理和全过程监管。二是督促指导厅直属单位修订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持续抓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及时修订《省科技厅系统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2024版)》。加强作风建设,制定年度作风建设重点工作和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不断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三十二)关于“审计整改动真碰硬不够,存在畏难情绪”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创新券兑付审核相关工作,制定出台《江苏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配备“企查查”辅助工具,对服务单位与企业的关联关系进行股权穿透分析,严把关联关系审查关。二是建立资金回收任务清单,开展重点科技项目中期检查,对相关项目作出相应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厅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立足标本兼治,注重建章立制,锚定目标、常抓不懈,切实把巡视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推动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一)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慎终如始地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跟踪督办、精准攻关、逐项销号,确保按时按要求高质量整改到位;对情况比较复杂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协调,统筹力量攻坚,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完成不收兵。

  (二)突出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坚持对标对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总结提炼巡视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探索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在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中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突出成果运用,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厅党组将持续放大巡视效应,把巡视反馈意见作为改进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推动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管党治党,融入队伍建设,将巡视整改与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紧密结合,努力把整改工作成效转化为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勇挑大梁的实实在在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5-83600331;邮政信箱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电子邮箱rsc_kj@js.gov.cn。


中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党组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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