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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全面提升开放共享水平

发布日期:2024-11-22 14:29   浏览次数:

近日,省科技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出台《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聚焦科研设施与仪器统筹不全、源头管控不严、共享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提升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效率与开放共享水平。一是强化开放共享。要求财政性资金或国有资本为主投入建设或购置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应当开放共享,鼓励以非财政性资金或非国有资本投入建设或购置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二是强化规范管理。从新购查重、入网管理、共享服务、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入手,细化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全流程规范运行。三是强化激励约束。强化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奖优罚劣,对共享服务效果好的单位予以适当经费支持、差的单位责令整改,对于使用效率低的仪器,将其纳入公物仓管理。同时通过绩效工资增核、一次性奖励等方式,充分调动实验技术人员积极性。


来源: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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