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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合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发布日期:2024-02-21 09:54   浏览次数:

近日,人社部会同科技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从2024年到2026年,联合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计划将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技能等领域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人才培养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

《通知》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人社部职业能力司相关负责人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称,《通知》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新政策突出了对企业人才培养的重视。

“我们将加强对领军人才供给需求的预测,结合经济社会转型、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变革趋势,制定地方性、行业性领军人才专项培养计划。”该负责人称,数据是制定和实施政策的重要基础。目前,人社部正在推动各地进一步摸清领军人才的存量,尽快建立领军人才培育信息库。技能高超、表现突出的青年技能人才和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选手将作为领军人才培养培育的重点。

该负责人指出,《通知》突出了企业在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当中的主体作用,要求通过企业岗位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关键岗位实践、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的领军人才。此外,支持企业联合教育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培养、项目协作等方式,帮助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提高技术研发水平。

在资源调配方面,各部门将引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并将此情况与企业申请用地、用能及开展评先评优等挂钩。人社部也将指导各地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政策。

“我们要切实提高领军人才的待遇水平。为此,《通知》支持企业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国有企业可在工资总额内对领军人才予以适当倾斜,结合实际实行特岗特酬。”该负责人透露,省部级以上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的倾斜力度也会加大。

《通知》还提出,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支持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为了给领军人才提供发力平台,《通知》还将保护领军人才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领军人才也将得到更多参加国内外大型工业展会、“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对外援助等合作项目的机会。有关部门还将组织领军人才到企业担任学徒导师,在职业学校兼职。

“我们希望通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该负责人说。

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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