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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颁布实施全国首部地方产业科创促进条例

发布日期:2024-02-04 10:26   浏览次数:

1月12日,由扬州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扬州市产业科创促进条例》,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颁布,作为全国首部以产业科创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共7章39条,围绕产业科创活动、主体、人才、载体、保障、监管等方面,搭建了扬州深化产业科创名城建设的制度框架。

一是聚焦产业科创。结合地方产业基础,《条例》明确了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生命健康等六大产业科创方向,强化载体平台打造、人才引育评用、企业梯队建设等典型举措对产业科创的促进作用,以立法护航扬州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双向奔赴”。二是突出实用导向。《条例》聚焦“为谁创新”“谁来创新”“创新什么”“如何创新”谋篇布局,对政策、资金、项目、平台、人才等关键创新资源系统布局,形成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职务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比例、职务科技成果国有资产单列管理、创新应用场景开放、域内外创新飞地建设、科创股权基金运行、关键技术攻关组织、科研人员减负激励、创新容错免责等制度性安排,进一步打破产业链与创新链之间的制度性壁垒,建构法治与科技改革双向互动、全面协同的新机制。三是彰显地方作为。深度链接科技自立自强、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国家战略,将实施“绿扬金凤”计划、组建航空科技扬州实验室、打造产业创新走廊和中央创新区、建设科技产业综合体和新经济社区等扬州特色创新实践写入《条例》,以标志性项目提升科技创新策源力和要素集聚竞争力,引领扬州不断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为江苏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坚强支撑,为江苏科技自立自强“走在前”和科技创新“新突破”贡献扬州探索、展现扬州作为。

来源:扬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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