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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出台“八大工程”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

发布日期:2024-04-11 17:52   浏览次数:

日前,苏州市出台《苏州市实施“八大工程”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简称“科创20条”),对现行科技创新政策进行优化、整合、提档,重点聚焦企业培育、技术攻关、载体支撑、人才引育、要素集聚等五个方面。

一是支持培育高科技企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支持外资及港澳台企业建设研发机构。鼓励高成长企业持续涌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苏州市瞪羚企业和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促进科技企业加速集聚,布局建设城市协同创新中心,实施“全球科创伙伴计划”;支持在苏州市举办的“全球科技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并落地苏州的项目。提升创业载体建设质效,支持龙头企业建设高质量科技孵化载体。

二是支持构建全过程创新链。加强以产业化为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首次设立省、市自然科学联合基金;首次实施市基础研究项目;支持高校院所争创国家级基础研究平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面向全球实施“揭榜挂帅”项目,提升对苏州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实施“揭榜挂帅”重大项目,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高精尖技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首次设立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计划。鼓励承担国家科技项目,奖励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奖励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持和参与完成单位。

三是支持高能级载体建设。推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服务保障苏州实验室建设,围绕产业创新需求组建科创联盟。构建多层次实验室体系,支持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打造一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支持争创国家、江苏省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支持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四是支持高水平人才引育。靶向招引全球顶尖人才,招引战略科学家,推行顶尖人才(团队)首席专家负责制。引进集聚科技领军人才,支持链主企业和龙头企业加大人才招引力度。发掘培育拔尖青年人才,大力引进具有较强成长潜力的青年人才(团队);高水平建设苏州科技商学院。

五是支持高层次要素集聚。强化金融赋能科技创新,鼓励金融机构依托“科创指数”创新金融产品;建立科技保险风险补偿机制。完善科技服务体系,鼓励围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关键环节,建设科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对建设海外离岸创新中心的支持力度,加快建设创新联合体。打造科创活动品牌,支持举办科技创业大赛、科技招商活动,以及有助于推进科技创新的产业技术峰会和各类展会。完善包容创新制度环境,支持企业和科技人员敢于创新、先行先试。

来源:苏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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