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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出台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专项政策

发布日期:2024-04-30 17:16   浏览次数:

日前,泗阳县出台《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若干政策》,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重点领域和体制机制关键环节,对现行科技创新政策进行优化、整合、提档,聚焦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努力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赛道上抢占先机、赢得主动。

一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将科技型企业招引纳入全县招商引资考核体系;加快高成长性企业培育,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50万元,对入选省独角兽、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

二是打造高能级载体平台。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给予最高1800万元支持;对建设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的,分别资助500万元、200万元;对获批省各类中心及建立离岸研发机构的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鼓励各乡镇、园区及国有公司到科创资源丰富地区建设“科创飞地”。

三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高校院所、省产业研究院及龙头企业牵头,建立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或中试基地等,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鼓励申报科学技术奖励,激励产业科技服务链构建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四是推进产才融合发展。对获批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奖励30万元;对入选省企业创新类“双创博士”“卓越博士后”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得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不同奖励。

五是释放改革创新活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持财政投入年均10%以上增幅。设立县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1亿元,持续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财政支持力度。支持创投机构加强与国家和省各类科技创新基金合作联动,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来源:宿迁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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