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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任务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6-03-02 11:07   浏览次数:

(一)协同推进高新区新质转型。实施高新区“一园区一产业一赛道”工程,做优做强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新型电力(智能电网)、高端装备、节能环保、船舶海工、物联网等主导产业,开辟人工智能、前沿新材料、氢能和新型储能、低空经济、第三代半导体、6G、量子科技、合成生物、未来网络、具身智能机器人、商业航天等新赛道。高校与高新区联合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领军企业”战略梯队,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

(二)协同推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完善高校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超常规布局目录外新兴、交叉学科专业。高起点布局有力支撑产业重大创新的基础学科专业。加强应用类专业与产业和区域发展对接联动。完善省属高校分类考核评价机制。出台教师和企业专家双聘工作管理办法,实施双岗位、双考核机制。在岗位聘任、职称晋升、绩效考核中,对于教师从事产业应用型技术研发及转化成果予以合理认定。

(三)协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高新区优势产业与高校优势学科匹配对接,由领军企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大中小企业,依托高校学科优势和科研力量建设创新联合体、人才攻关联合体,深化“企业出题、高校解题”协同攻关模式,聚焦产业共性技术瓶颈与未来技术制高点,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实现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突破,形成“企业需求牵引-高校技术突破-园区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

(四)协同促进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省市区校共同完善创新创业生态,将“双高协同”工作与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大学科技园优化重塑工作联动设计、一体推进。支持高新区牵头完善从前沿技术遴选、科研成果源头挖掘到技术验证、样机样品开发、产品定型及上市推广的全链条孵化体系,以及“高校成果挖掘-商业价值评估-园区资本对接”全流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广“大学科技园孵化转移+高新园区落地转化”模式,支持高校孵化“小而美”科技型企业。

(五)协同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聚焦急需紧缺产业领域,支持高新区及其企业与高校共建校企人才协同培养平台,支撑特色产业人才集聚区建设。实施高新区与高校“双培计划”,重点支持理工学科专业学生到企业参加岗位实习、合作科研、联合培养,探索长期稳定的项目式教学、跨学科人才培养。支持企业专家深度参与高校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等,构建多元办学和协同育人新模式。

(六)协同促进创新资源共享。构建高新区企业与高校双向嵌入式人才交流网络,支持从高校选派教授、博士赴高新区担任科技镇长团成员,支持高校选派科技人才赴企业担任“科技副总”,鼓励高新区企业人才赴高校担任“产业教授”。壮大产业投资人、技术经理人等专业人才队伍。构建高新区与高校资源开放共享体系,推动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创新载体双向开放,共同开发一批重大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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